2014年全国青少年无线电测向锦标赛
(3.5MHz、144MHz)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中国科协、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
二、承办单位
中国无线电运动协会、吉林省体育局、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三、协办单位
待定
四、支持媒体
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新华日报、光明日报、中国体育报、中国科技报、新华网、新浪网、搜狐、网易
五、竞赛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4年7月28日至8月3日
(二)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六、竞赛项目及组别
(一)竞赛项目
1、3.5MHZ测向个人赛、接力赛
2、144MHZ测向个人赛、接力赛
3、快速测向个人赛
(二)项目组别
女子 男子 年龄
W10 M10 2004年7月28日之前出生者
W12 M12 2002年7月28日之前出生者
W15 M15 1999年7月28日之前出生者
W18 M18 1996年7月28日之前出生者
W21 M21 1995年7月28日至1991年7月28日出生者
七、参赛办法
(一)运动员须具备遵循无线电测向规则参加竞赛的能力(包括身体、技术和对天气等的适应能力),参赛队和个人对自身的安全负全部责任。以下疾病患者不宜报名参赛: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患者,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患者,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患者,冠状动脉病患者和严重心率不齐者,糖尿病患者,其他不适合运动的疾病患者。
(二)运动员必须办理1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和医疗保险(含途中和赛期)。
(三)参赛单位须参加省级选拔活动,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队报名参赛。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锦标赛、选拔赛上获得个人或团体前6名或一等奖的单位可组队参赛。没有选拔赛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主管部门或其委托单位推荐代表队参赛。
全国科技体育(无线电测向)训练活动基地和全国科技体育传统校、试点校可单独组队,限报1支代表队参赛。
承办单位可另行单独组建1支代表队参赛。
正式报名表须加盖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主管部门或其委托单位印章。
(四)各单位(以学校组队参赛的,运动员须为本校在校学生;以青少年宫、科技馆、活动中心组队参赛的,运动员须为2013或2014年在本单位参加活动的青少年)限报3支代表队。包括领队1名、教练员不超过2名、工作人员不超过4名。各组别限报运动员3名。
八、竞赛办法
(一)按《无线电测向竞赛规则》执行。
(二)各参赛单位运动员需统一着装,展示队旗。各队队旗统一使用5号规格尺寸(96×64cm)。
(三)各代表队允许冠名,但队名最多为9个汉字。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各项目各组别分别录取前六名;个人全能录取前六名:3.5MHz、144MHz个人赛竞赛均有成绩者有资格评定个人全能名次。参赛队(或个人)不满6个队(或个人)的组别采取减一法计名次,不满2个队(或个人)的组别不计名次。
(二)其余参赛队(或个人)按照等级奖录取。二、三等奖录取比例为15%、25%。
(三)对获得前六名和等级奖的运动员颁发奖状。个人前三名颁发奖牌,团体前六名颁发奖杯。
(四)组织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
(五)组织评选优秀基层单位。对普及活动有突出贡献的基层单位颁发牌匾,教练员颁发优秀辅导教师奖状。
(六)组织评选优秀裁判员、志愿者。
(七)组织评选优秀组织奖,奖励开展选拔活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单位。
十、报名和报到
(一)本届竞赛采取网上报名形式。预报名截止日期为2014年6月10日。
(二)正式报名截止日期为2014年7月10日。
(三)正式报名后所有信息不得更改。
(四)在报到时必须出示以下资料的原件:
1、正式报名表。
2、身份证。
3、学生证或带照片及单位公章的学籍证明。
4、医院开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五)各代表队需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
十一、器材
(一)竞赛使用的所有收发信器材必须符合“器材鉴定委员会”颁发的标准。
(二)各队所带发射设备,使用时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违者严肃处理。
十二、经费
(一)参赛队每人缴纳参赛费200元。
(二)参赛队经费自理。大会不统一安排食宿。
十三、裁判和仲裁
(一)裁判员:
1、主要裁判由国家体育总局选派。
2、其他裁判由承办单位在当地选聘。
(二)仲裁委员会:由3人组成,由主办方指定。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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