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全国青少年无线电测向锦标赛竞赛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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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全国青少年无线电测向锦标赛竞赛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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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全国青少年无线电测向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中国科协、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
二、承办单位
中国人民解放军炮兵学院
三、协办单位
安徽省体育局
四、竞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1年7月23日至8月6日
地点:安徽省合肥市
五、竞赛项目及组别
(一)3.5MHz 测向机制作评比青年组、少年组、儿童组男、女个人赛。
(二)3.5MHz 短距离测向青年组、少年组、儿童组男、女个人赛、接力赛。
(三)144MHz 短距离测向青年组、少年组、儿童组男、女个人赛、接力赛。
(四)1.8MHz阳光测向青年组、少年组、儿童组(1-2年级)、儿童组(3-4年级)、儿童组(5-6年级)、盲人组(青年、少年、儿童组)男女个人赛、团体赛。
(五)1.8MHz测向机制作评比青年组、少年组、儿童组(5-6年级)男、女个人赛
注:1、青年组为高中生或18 周岁以下者;少年组为初中生或15 周岁以下者;儿童组为小学生或12 周岁以下者。
2、竞赛项目(二)、(三)项设测试组,测试组分为大学组、青年组、少年组、儿童组男女共八个组别。
六、参赛办法
(一)3.5MHz、144MHz
1、参赛单位须为中国无线电运动协会团体会员。
2、运动员必须具备短距离无线电测向竞赛的能力(包括身体、技术和对天气等的适应能力),参赛队和个人对自己的安全负全部责任。
3、参赛人员须具有10 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和医疗保险(途中和赛期)。
4、须参加省级选拔活动并由省(区、市)统一组队报名参赛,正式报名表需要加盖省(区、市)体育主管部门公章:在省(区、市)选拔赛上获得个人或团体前六名的单位可组队;没有选拔赛的,由省(区、市)体育局推荐各组别各六支代表队参加;国家级科技体育传统校可单独组队参赛。
5、各单位(以学校组队参赛的,运动员需为本校在校学生;以青(少)年宫、科技馆、活动中心组队参赛的,运动员须为2010年或2011年在本单位参加活动的青少年)限报一支代表队(测试组限报两支代表队);每个代表队限报领队1名、教练员不超过2人、工作人员不超过4人,各项目各组别限报运动员男女各3人。
6、运动员参赛组别认定为2011年暑假前年级。
(二)1.8MHz
1、参赛单位须为中国无线电运动协会团体会员。
2、运动员必须具备校园无线电测向竞赛的能力(包括身体、技术和对天气等的适应能力),参赛队和个人对自己的安全负全部责任。
3、参赛人员须具有1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和医疗保险(途中和赛期)。
4、各单位(以学校组队参赛的,运动员需为本校在校学生;以青(少)年宫、科技馆、活动中心组队参赛的,运动员须为2010年或2011年在本单位参加活动的青少年)限报两支代表队;每个代表队限报领队1名、教练员不超过2人、工作人员不超过4人,各项目各组别限报运动员男女各5人。
5、正式报名表需要加盖区级单位公章。
6、运动员参赛组别认定为2011年暑假前年级。
七、竞赛办法
(一)1.8MHz阳光测向按《2011年全国青少年无线电测向锦标赛1.8MHz阳光测向竞赛规则》执行,其它项目按《短距离无线电测向竞赛规则》执行。
(二)测向机制作评比
1、参加测向机制作评比的运动员,需自备装机的工具、电源插板、万用表、焊锡、电池等。所用测向机套件由大会统一提供(需交纳测向机套件费)。
2、评审委员会对在指定地点、规定时间内制作完毕,并能收听到电台信号的测向机进行评比。
八、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测向机制作评比、1.8MHz阳光测向各组别及测试组各组别录取等级奖;其余项目分别录取前六名和等级奖,其中个人1-3颁发一等奖,4-6颁发二等奖,7至12颁发三等奖;个人全能录取前六名:3.5MHz 、144MHz竞赛均有成绩者有资格评定个人全能名次。
(二)对获得前六名或等级奖的运动员颁发奖状。个人前三名颁发奖牌,接力及团体前三名颁发奖牌和奖杯,接力及团体四至六名颁发奖杯。
(三)组织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
(四)组织评选优秀基层单位。对普及活动有突出贡献的基层单位颁发牌匾,教练员颁发优秀辅导教师奖状。
(五)组织评选优秀裁判员。
(六)组织评选优秀组织奖,奖励开展选拔活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单位。
九、报名和报到
(一)预报名:将预报名表(可在www.crsa.org.cn网站下载)填写好后发送到kejitiyu@sohu.com邮箱,截止日期2011年6月15日。
(二)正式报名:将正式报名表(可在www.crsa.org.cn网站下载)加盖本单位公章及本省(区、市)体育局公章后传真至010-67050899,同时将正式报名表电子版以及学籍证明或学生证扫描后的电子版发送到承办单位邮箱。报名截止日期:2011年6月30日。
(三)正式报名后所有信息不得更改。
(四)在报到时必须出示以下资料的原件:
1、正式报名表。
2、学生证或带照片及单位公章的学籍证明。
(五)各代表队需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
十、器材
竞赛使用的所有收发信器材必须符合“器材鉴定委员会”颁发的标准。
十一、经费
(一)参赛队每人缴纳参赛费200元(测试组和1.8MHz校园无线电测向每人缴纳100元)。
(二)参赛队经费自理。大会不统一安排食宿。
十二、裁判和仲裁
(一)裁判员:
1、主要裁判由国家体育总局选派。
2、其他裁判由承办单位选派。
(二)仲裁委员会:由3-5人组成,由主办方指定。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11年全国青少年无线电测向锦标赛预报名表
省级选拔赛成绩:
2011年 月 日
注:此表加盖公章后于2011年6月15日前传真至010-67050899
2011年全国青少年无线电测向锦标赛正式报名表(3.5、144MHz)
代表队名称: 省(区、市)体育主管部门公章:
注:在参赛栏目内选项打“√”。此表务必于2011年6月30日前报。
领队: 移动电话: 填表人: 电话:
地址: 邮 编: 2011年 月 日
2011年全国青少年无线电测向锦标赛正式报名表(1.8MHz)
队名:
报名者: 电话:
邮编: 地址:
2011年 月 日
注:1、要求每队按上表格式对号入座填写。
2、在参赛栏目内打“√”
3、此表加盖区级单位公章后于2011年6月30日前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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